我们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最头痛的是不认识路,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最希望看到准确标准的地名标牌。因此,地名被称为“外地人的眼,本地人的脸”,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外地人靠地名认识这个城市,良好的地名也诠释着一个城市的文化品位。本文就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当前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和方法作一探讨。
一、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与社会交往都离不开地名,经济社会越发达,交通通讯手段越先进,人们交往活动越频繁,地名使用的频率也就越高。特别是现代社会,随着人们联系交往的密切,地名作为传播信息的载体,与各种经济社会活动和人们日常交往的联系日益密切。因此,切实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1、加强地名管理,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是我们民政工作义不容辞的职责。当前,随着经济社会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地名作为一项社会基础信息,用途越来越广泛,地名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密不可分的公共服务事业。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城市地名混乱,邮政部门在投递时就会造成信件包裹不能及时准确到达收件人手中;120急救如果没有病人具体地址,治病救人的时间就会被延误;公安部门查找线索如果没有准确无误的门牌地址,就会影响到案件的侦破;还有像水电、电信、银行等行业的诸多业务都需要客户详细住所地址的地名信息。因此,认真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对于方便社会交流,实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践中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加强地名管理,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经济快速高效、持续健康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地名信息是社会各界、许多行业广泛使用的基础信息,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政府提供完整、准确、方便、规范的地名信息服务。创新地名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促使地名管理工作从总体上实现新的飞跃,不仅可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便捷及时规范的服务,为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还可以为我市日益频繁的经济交往活动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如我市当湖街道虹霓村的一家私营金属制品企业,由于其位于乍王公路旁,原先政府职能部门没有在公路两侧为企业编制门牌号码。多年来,该企业的日常对外业务交往凭借“乍王公路旁虹霓小学往北某某公里”来确定其企业方位,给企业的对外经济业务交往和收发信件、银行汇款、海关报关等诸多方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今年该企业董事长在政协提案中,强烈提出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为公路两旁企业编制门牌号码。因此,加强地名管理,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促进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加强地名管理,是新形势下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是健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地名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工作,推动地名管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目前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地名命名更名不规范,地名数据资料陈旧不全、信息化水平低,服务手段落后,地名标志不规范,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等问题,影响了社会公众的交流交往,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地名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虽然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实行“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的地名管理工作运行机制,但在具体的实施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部门间各自为政,单独审核命名的现象。以至地名非但未给老百姓带来方便,反而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如我市当湖街道的梅园桥、启元桥、南市桥等几座桥梁,与其所坐落的道路名称不相符合。造成梅园桥在育才路,而不在梅园路;启元桥在梅兰路,而不在启元路;南市桥在新华南路,而不在南市路,给人民群众的出行问路带来了不便。除了桥梁命名不规范外,我市的河流、专业市场、城市公共交通站(点)、风景名胜、大型建筑物等,都未严格按地名命名申报程序,征求地名管理部门意见,而直接将各自部门使用的地名推向社会。
2、地名命名更名不规范。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地名的命名更名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不同步的现象日益明显。许多地名命名更名不及时、不规范,存在着程序不到位,随意命名、名不副实、甚至含义不健康的命名问题。这给城市管理、人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与现代城市文明极不协调。虽然我省早在1999年6月就出台了《浙江省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城镇建筑物(群)命名标准的通知》(浙地办字〔1999〕01号),但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对此认知不足,对建筑物的命名随意性很大。有的建筑物名曰 “广场”实则无开阔场地,名曰“花园”实则无花无园;有的建筑物名称存在崇洋复古,崇尚封建帝王贵族色彩,如“汉爵大酒店”、“新王朝大酒店”,这些地名都没有经过地名管理部门的认可,却早已在房地产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时普遍使用开来,造成了严重的地名混乱。
3、地名标志不规范。城市是社会现代化的象征,是一个地区经济水平、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和文明程度的集中反映。而地名标志作为一座城市中镶嵌的一件艺术品,对于塑造城市形象,增加城市文化底蕴,提高城市品位,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已设置的道路、住宅区的门(楼)牌大部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地名用字、字体、颜色、规格、材料、安装设置等不规范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近几年来,城市新建居民小区及建筑楼群存在着无地名、无标志现象,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如我市钟埭街道兴平二路旁有一幢居民住房,由于各种原因当时的职能部门迟迟未能给予编制门(楼)牌,给其居住的居民日常联系交往带来了不便。在我市的主要街道,一些新开设店铺、单位无视地名管理部门,私自拆卸门牌,自立地名标志,自编门牌号的现象时有发生。
4、地名数据资料陈旧不全,信息化水平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地名的使用频率达到了空前的水平,社会对地名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快速传递和获取地名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作为地名管理部门积累的大量地名资料却闲置在档案室里,这些资料量大、尘封多年,使用率十分低下,查询也相当困难。而且作为地名信息服务的基础,我市的地名数据不全,信息资料陈旧。我市第一次地名普查距今已有十多年,许多地名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目前很多地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全面反映我市当前的地名实际,制约了地名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
5、地名服务手段落后。地名作为最常用的社会公共信息之一,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是政府行政管理、经济建设等方面不可或缺的基础信息资源。加快地名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地名管理工作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地名管理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当今世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推动世界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也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地名管理工作是信息密集型事业,所从事的主要是地名信息采集、服务和管理,作为信息技术三大核心的信息存储、传输和处理技术,正是建立高标准、高效率的地名信息管理系统所迫切需要的,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更为地名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目前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在信息高科技的运用上还远远不够。
三、下一阶段采取的对策和方法
1、进一步理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由于地名是涉及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事业,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独自做好所有地名工作,必须建立有关方面互相配合的协调共管机制。要坚持“政府主管,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扭转一直以来地名工作中事实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相互牵制的现象。建立健全地名委员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民政牵头,市规划建设、市公安、市工商、市交通、市水利、市国土资源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为顺利开展地名工作奠定组织基础。
2、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申报程序。各地名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地名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04〕185号)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命名和更改地名。地名的申报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地名的命名由地名管理部门负责承办。凡新建的道路、桥梁,由规划建设部门提出命名方案,提交地名管理部门审核,经市地名专家组论证和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和住宅区,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在取得发改局立项文件和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地名管理部门申请, 经市地名专家组论证和公示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各专业部门使用具有地名意义的河流、专业市场、城市公共交通站(点)、风景名胜等的名称,在征得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分别由其专业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地名办备案。
3、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严格地名命名原则,地名命名必须坚持系统性、层次性原则。市区内道路严格控制使用“大道”、“大街”等名称。为强化市区道路的方位识别系统,增强地名的方位感和指位性,市区新建道路的名称,今后可探索将东西向的命名为“街”,南北向的命名为“路”,并逐步形成制度。桥梁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或规划建设部门根据桥梁的功能及规模选用“大桥”、“桥”、“立交桥”等作为通名。住宅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根据住宅小区和大型建筑物的规模、建筑风格和特色及所处的地理位置,选用名副其实的名称,反对使用崇洋复古、新奇怪异名称,避免“花园无花、广场无场”的现象。严格控制“广场、中心、城”名称的使用范围。慎重实施更名,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原则上不改,保持地名的稳定性。地名更名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方针,坚持走群众路线,让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
4、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根据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民发〔2000〕67号)精神,我市基本完成了城市道路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今年在当湖街道、平湖经济开发区原有252块路牌的基础上,又新增设124块路牌。设置的所有路牌均采用大幅公益广告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道德观念,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起到了潜移默化的宣传作用,受到广大市民及市领导的高度好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路牌的查漏补缺工作,把工作重点由阶段性设标转向经常性管理上来,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今年随着全市门(楼)牌地名标牌制作设置工作移交到我们民政局地名办,针对目前有些道路、公路两侧和住宅小区尚未设置门(楼)牌;已设置的门(楼)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农村进行村级合并而门牌尚未进行调整的情况,做好全市门(楼)牌的摸底调查,门(楼)牌的重新设置和门牌证的发放,做到城乡门(楼)牌编制到户、规范统一,不漏一户,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第二代身份证的换发,将是今后三年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及市、镇(街道)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全市人民的积极配合,我们一定会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5、加快启动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民政部门面向社会各界提供地名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它包括地名规范、地名标志、地名规划、数字地名等四个方面专项事务。启动和实施该项工程是今后5年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重点,其中加快启动和实施地名规划和数字地名专项事务是目前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地名管理工作服务平湖经济社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根据地名管理工作适度超前的原则,在编制我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同时,按照“名副其实、规范有序、雅俗共赏、好找易记”的原则,编制具有平湖西瓜水乡特色的城市地名规划,使我市地名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抓紧我市地名数据库的普查更新工作,补充、完善地名数字信息,整理、规范地名档案,确保我市地名数据库中各类地名信息的权威性和现势性。借助“平湖市民政信息网”,加快我市地名服务网络的建设和开通,实现网上地名命名申报和网上地名查询。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全国统一号码声讯问路服务系统建设,依托固定电话和手机短信,实现24小时全天候向社会公众提供出行问路服务。同时通过向社会公众发售平湖市地名光盘、在市区繁华地段设置地名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
加强我市的地名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肩负起这一重任,认真研究解决在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地名管理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促进我市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地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使地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们日常生活,为我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