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秀洲区民政局)
秀洲区地处杭嘉湖平原,全区总面积542平方公里,总人口35万,下辖五镇两街道,114个村,29个社区。我区地名管理办公室自2001年创立以来,不断克服经费不足,设施简陋,人手匮乏等困难,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作为行政体制改革后的民心工程、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工程、政府公共服务的基础工程来抓,调动相关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能动性,多方联动,合力攻坚,有力地推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三年来,全区共投入200余万元用于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共安装路牌467块、门楼牌31584块;收集地名信息3856条,制作地名清册9506页。现将我们的作法介绍如下:
一、精益求精,建立健全地名管理体制。
地名规范专项事务,是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主要内容之一,为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地名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区政府常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订《嘉兴市秀洲区地名管理办法》,制定《嘉兴市秀洲区门牌管理办法》,两办法对地名的含义、地名管理机构其职责、地名命名和更名的原则、地名审批权限和程序、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违反地名管理规定所承担法律责任和门牌编制安装原则等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充实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由民政、公安、城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地名管理机构。同时,通过一些补充办法和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在区地名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搞好保障,积极争取财政投入。
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有一段时间,有一定的物质保障,更要有财力的支持。我们按照分级负责,分级承担的原则,把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合力,保障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建设经费。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督查力度,利用有限的经费,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提高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质量。区财政对我区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经费已由2001年的5万元增加至2008年的68万元,2009年更是预算了112万元用于我区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各镇(街道)财政也作了相应配套。
三、广泛动员,全力以赴开展农村地名整治。
(一)深入实地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农村地名整治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没有一个详实权威性的工作方案是很难推进的。为此,我们深入调研,摸清现状,对照上级关于农村地名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反复研究、修改、制定工作方案,向公安、城建、交通和财政等部门发送方案征求意见稿,广纳群言良策。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为了加强对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区农村地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地名整治工作。同时各镇(街道)分别成立地名整治办公室,聘请专职人员参加地名整治工作,并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全力以赴地围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开展工作。
(三)培植典型示范,推动规范操作。农村地名整治是一项质量高、要求严的新工作,农村干部没有经验,所以我们采取典型引路的作法。区地名办公室会同王店镇政府在王店镇常睦桥社区和建设村开展农村地名整治试点,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地名核准、顺序编号、门牌制作、分户安装,一环紧扣一环,严把质量关,工作做深做细,经过一个半月的精心组织实施,获得试点经验,然后组织全区民政办主任和地名整治专职人员到王店镇现场观摩,他们一看就懂,一学就会,顾虑消除了,难点破解了,方法明白了,目标知道了,规范了操作程序。
(四)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继局班子会、区政府常务会之后,经过精心筹备,2008年7月10日专门组织了由区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民政办、城建办、派出所等参加的我区农村地名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地名整治工作,分管副区长到会作了重要讲话。此后,各镇(街道)分别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村(社区)有关负责人召开工作会议,农村地名整治工作在全区全面启动。同时,我们采取公告、镇报、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地名整治的意义、作用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五)责任落实到人,督查考核到位。区地名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衔接、检查和业务指导,对门牌编码等上报资料进行核对、统计、汇总和归档,把握技术质量,掌握工作进度。镇(街道)负主体责任,组织领导本辖区的地名整治工作,做好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明确由专人按照编制规则科学编制门牌号码,负责门牌的安装和门牌证的发放工作。实行镇(街道)负责制,列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对照农村地名整治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标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以奖代补,表彰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