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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名管理依据 《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嘉兴市地名管理办法》、《嘉兴市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浙江省门牌管理暂行规定》和《嘉兴市区门牌管理实施细则》。 二、命名、更名审批范围 市政府审批范围:东至东外环河、平湖塘和南郊河;南至南郊河与未来的城市客运枢纽区域;西止北郊河、乍嘉苏高速公路沿线和中山西路西止点;北至北郊河和湘家荡旅游度假区范围,约142平方公里。 三、命名、更名受理内容 市区新(已)建道路、桥梁、广场、居民区、高(大)型建筑物、商务办公楼、公园、旅游景点、专业(商)市场、河流、湖泊等地名命名、更名。 四、地名服务流程 1、开发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名称命名(更名)申请报告; (2)市(区)发改委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 (3)建设用地总平面图。 2、命名(更名)受理、审批流程 (1)申报单位材料齐全,符合命名、更名条件,当场受理并填写《嘉兴市区地名命名、更名申报表》; (2)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区地名专家审查会议、《嘉兴日报》公示7天、上报市政府审批、《嘉兴日报》标准地名公告、印发标准地名批复文件。 五、市区门(楼)号编制、安装流程 1、开发单位或产权(个)人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发单位:地名批复文件、门(楼)牌号编制申请报告、楼盘效果图、楼(幢)号分布明细表; (2)产权(个)人:门牌号编制申请报告、房屋产权证、房地产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 2、市地名办服务流程 (1)申报单位或产权(个)人材料齐全,符合门(楼)牌号编制条件,当场受理并填写《嘉兴市区门(楼)牌号申报表》; (2)7个工作日以内派员实地编号; (3)结办时限:受理→编制→制作→安装,30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嘉兴市地名办
联 系 人:赵玉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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