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温州市以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为抓手,运用“调研初审、公众参与、创新监督”三招,有效地推进地名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初审工作。坚持先调研后审核,对每个需要命名更名的,进行实地勘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把好命名关口,有效遏制地名随意命名、喻意夸张的现象。二是推行公众参与。吸收规划、地理、历史、社会学等专家学者为地名规范工作支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对拟命名更名地名的实行公示,激发公众参与地名工作热情。三是着力创新监督。全面推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公开办事的纪律、服务承诺等,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据统计,2005年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以来,市本级共接受道路、建筑物名称咨询276个,审核212个,命名(更名)201个,一批体现地方特色、反映时代特征,具有良好寓意的地名得到了启用。(郑义君) |